1)第384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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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4章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

  新婚夫妇遇害。

  这个案件所有犯罪人员认罪认罚,并且事实充足,证据充足。

  在这种案件当中.…

  庭审的主要目的就是排查出案件中的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遗漏。

  而后根据所对应的刑期进行判罚。

  像这个案子,被告四人,犯罪罪行严重。

  会不会判死刑?

  绝大多数的人心里都认定了,被告人四人很有可能会判决死刑。

  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比如说排除有没有什么其他减刑的可能性。

  就比如说,曾经有一名死刑犯,在判罚期间,突然做出了一件足以推动某项巨大科研的事项。

  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的立功表现,免除死刑。

  当然.…

  这种情况少有,并且基本上不可复制。

  庭审场上。

  所有人都知道,这场庭审进入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那就是关于刑期的判定。

  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吕鹏辉将面前的材料翻了几张。

  开口:“目前关于本次庭审的主犯,从犯已经确认。”

  “各方均无异议。”

  “本案当中,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其认罪认罚。”

  “现在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进行判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异常恶劣。”

  “对于以上,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名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有没有什么想要减轻判罚的因素。

  针对审判长的问题,被告人的各个委托律师都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的委托律师原本就是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大部分都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对于罪名进行相关的认定。

  所以,在审判长提出来,其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属于异常恶劣时。

  援助律师只是基于基本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并且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等三人的情况也没有可以有减刑的情节。

  三人都参与到了犯罪的事实当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张良的援助律师倒是提出了一点,那就是张良刚满18周岁没有几个月的时间。

  想要提出这一点,让审判长考虑对其的刑罚。

  在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援助律师陈述完毕后。

  吴振才缓缓提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主要有三点。

  第一,刚满18岁不久。

  第二,有自首情节。

  第三,就是降低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程度,用以保证能够判决王文远死缓。

  “审判长。”

  “在庭审上的判定当中,判定王文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犯罪人员。”

  “对于这一点,我方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我方想表明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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