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3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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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年闰五月十一日,有一个英国人康吞跑到“老中国街”踢翻一个水果摊。他的理由是,水果贩子的叫卖之声吵了他。

  四天以后,另一个水果贩子也因为叫卖而“冒犯”了一个英国人裘儿齐。裘儿齐用手杖打这个水果贩子。康吞跑出来,帮助裘儿齐,用棍子将水果贩子毒打。打了一顿不算,两个洋人还把这可怜的水果贩子拖进屋内,捆起来继续再打。

  这引起了中国市民的公愤,不少人聚集,包围那屋子,冲进大门,拉下窗外的铁栏杆,想抢救水果贩子。有些群众高呼:“打番鬼!杀番鬼!”

  洋人,包括美国人及美国代办领事,于是全体出动,在英国领事的领导之下,向于无寸铁的中国群众开枪。中国群众死了三人、伤了六人。

  到了晚上九点钟左右,中国官厅派来两百名兵士,才把秩序恢复。

  事后,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德庇时,作了两件自相矛盾的事。他一面向州广总督抗议,说责任在于华方,中国官厅未能保护英人生命财产,英人有自卫的权利;一面又把行凶的祸首康吞交给英国在广州的领事,运用领事裁判权,开庭审判康吞的“破坏条约”之罪。

  英国领事判决康吞有罪,处罚金二百元墨币。判罪及处罚的依据,是香港政府法令第二号。康吞不服,去到香港的“最高法院”上诉,香港最高法院指出了广州英国领事法庭在程序上犯了两点错误:应该援引香港政府法令第七号,不应该援引第二号,所判的罪,是关于7月4日(闰五月十一日)的行为;而所处的罚,是关于7月8日的行为。

  结果,原判决取消,罚金退还。

  中国的水果贩子白白挨打。死了的三个中国人、伤了的六个中国人,也是白死、白伤。

  坐在伦敦外交部办公桌子后而的“魔鬼之子”帕麦斯顿,也是明知康吞与裘儿齐不该横行霸道引起了中国群众的“暴动”,却仍旧训令德庇时,叫他对中国官厅采取强硬态度。

  他用外交部的名义,写信给康吞,说政府“完全赞许领事法庭对你判处罚金,本部所唯一感到遗憾的是,程序上的错误使得你逃过了处罚”。

  他给德庇时所下的训令,也郑重吩咐不可在发还康吞罚金之时,向康吞表示任何歉意。然而,他仍叫德庇时向中国要求“惩凶”,告诉中国政府将要有一艘英国兵船永久停泊在广州商馆之前。

  其后,他不仅派了一艘兵船来,而且派了两艘兵船来。

  其中的一艘,是玛丽·班那亭号(Bannatyne)。玛丽·班那亭号来到广州不久,便在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八月二十八日惹了事,两个水手闯进广州郊外的小街道,和居民发生斗殴,一个水手被“割伤”,另一个水手跳河逃命。

  帕麦斯顿接到报告,又发了火。他在十月间训令德庇时,叫他警告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政府不再“预防这类暴行”,英国政府只有自行惩凶,那时候休怪“无辜的老百姓受到连累”。

  德庇时在次年二月中旬接到此项训令(船上耽搁了两个多月),就向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写信说“阁下倘不制止这些暴行,中国人民将受灾难”。同时,德庇时通知香港的驻军司令达几拉将军,派兵去广州。

  这时候,又已有六个英国人与一个美国人在正月二十六日去佛山镇游玩,遭遇群众用小石头阻挡。虽则洋人无一受伤,但德庇时也要赔偿、惩凶,加在去年八月间那次两个水手“遇险”的事件之上。

  达几拉将军在二月十六日开进虎门,用了三十六个小时毁去八百二十七门炮,到达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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