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二章_霍廷 陆馨 耳东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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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能任由着别人欺了去。

  于莎莎继续说:“是我先追的谢大哥,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他穿着一件干净服帖的白衬衫,简单利落的短发,身材高大地出现在包厢门口,他对每个女生都很绅士,笑的很好看。

  之后,我朋友为了撮合我们两,帮我约他出来吃饭,后来我跟他告白,他说他考虑一晚上再答复我,第二天早上,他就告诉我,他答应我。”

  “重点?”

  张琳琳一点儿也没兴趣坐在这里听她的爱情故事。

  于莎莎突然笑了,她脸色惨白,唇色也很惨淡,笑的有些凄美:“琳琳姐,那天谢大哥跟我说你们关系很好,他拿你当兄弟。

  你也是女孩子,你应该清楚,如果你的男朋友有一个很好的红颜知己,你心里是什么想法?

  别跟我说,你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友谊,我从来不相信男女之间能有什么纯洁的友谊,红颜知己、蓝颜知己这些词语,说穿了就是备胎,有些话可能说的过分了些,琳琳姐,真的很抱歉,但我真的很喜欢谢大哥,你能不能答应我,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

  张琳琳有些怔忪,窗外传来一阵刺耳的喇叭声,仿佛一根长刺狠狠扎入她的心底。

  不知什么时候,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张琳琳看着屏幕上闪烁的某人的英俊照片,那甜腻腻的老公备注仿佛又往里扎了一下。

  于莎莎接过电话,低低地说了两句,也许是刚刚说的有些激动了,声音有些哽咽,“嗯,我跟琳琳姐在一起呢。”

  “没事,你不用来接我,我等会自己回来。”

  “嗯,放心。”

  临挂电话,她突然看了眼张琳琳,冲着电话那头说道:“谢大哥,我爱你。”

  不知道谢亦风回了句什么,于莎莎表情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张琳琳看着她放下电话,随手拿起外套,只淡淡留下一句,“于莎莎,你真傻!谢亦风这样的男人送给我,我都不要。”

  说完,便不再看她,直接走了出去,而身后的于莎莎,这才按下挂断键。

  陆云深车子所停的地方似乎有些陌生,温心在A市生活的时间不长,只对A大附近的地点熟悉,其他的地方她如同路痴,不过,这个地方她不陌生,应该是A市最贵的小区公寓,当初她来这儿上学的时候就常常听人说如果能在A市住在林景苑的人非富即贵。

  “你带我来这儿干嘛?”

  温心诧异道。

  陆云深绕过车头替她开门,“老住宿舍也不是办法,以后住这边,就我们两个。”

  就就就……他们两个?

  陆大boss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跟她同居了?

  这……会不会来的太快了一点?

  要是被温知远知道,估计会打断她的腿吧!可是跟陆boss两个人单独住一套公寓,好诱人的选择……

  陆云深见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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