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7萌、准备出门哒_我家编辑超凶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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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这条路有多难走,但是不去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

  陆漫漫一直在打量陆萌萌,看着她的表情变化。

  陆萌萌的目光,从一开始的黯然,到后来的明亮,陆漫漫看的一清二楚。

  有变化就好。

  陆萌萌笑道“不管怎样,这两天好好玩就是!时间尚早,我写会儿书,不然明天出去,怕是会没心情写。”

  因为晕车,所以不可能在路上玩手机看电脑。

  晚上回酒店,玩了一天肯定疲惫,自然也不是什么好的码字时间。

  所以,这会儿码字,写后天的,是最合适的。

  若是写的顺利,一小时完成,就更好了。

  有存稿,最好了。

  陆慢慢笑道“去吧,早点写完,也好省心。”

  不然出去玩,一直惦念要码字写书,未免也太可怜了。

  陆萌萌回到自己的小屋,打开电脑,也不找人拼字,自顾自的闷头写。

  闷头写就是有一点不好,容易走神。

  不过这也没办法。

  走神也比和人一起拼字好。

  拼字的时候,写的太水,因为要和人拼谁写的快,难免就会让人加紧速度,写出来的内容就……

  水。

  再加上陆萌萌写的内容已经到后期,更需要斟酌一些情节和词语,所以,拼字已经不适合她。

  准备晚上十一点睡觉,所以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两个小时,怎么也能将这四千字写出来。

  这是后天的内容,写完之后,两天无忧。

  陆萌萌认真的在想情节,在努力写出自己心中所想,将自己这本书最完美的结局写出来。

  大结局,陆萌萌喜欢美好的。

  看书看得多,就会很讨厌那种到最后不完美的。

  例如诛仙这本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简直不给人活路!

  看到这样的结局,就算脾气再好的人,怕是也会发火。

  陆萌萌用两个小时,将这四千字写完。

  呼~

  她写书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二次改。

  也就是说,怎么写,怎么发。

  这也就造成,她在写书的时候,会格外认真。

  而且,在写的时候,会经常读一遍上面的话,也当做是检查。

  陆漫漫推门,道“时间不早了,赶紧睡觉,明天七点钟准时起床,听到没?”

  陆萌萌晃了晃手机,“已经上了闹钟。”

  陆漫漫笑道“闹钟没弄错吧?”

  “弄错一次就够了!再弄第二次,岂不是傻子?”陆萌萌嘴角抽搐,对于这件事,她真是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再提及。

  陆漫漫转身回屋,陆萌萌关掉电脑后,给手机充上电,便进入梦乡。

  是的,写书写累了,脑袋挨到枕头,最多十秒钟,她便睡着。

  真是令人羡慕的睡眠。

  第二天闹钟响,陆萌萌精神奕奕的起床,并没有赖床。

  “喂,英俊哥哥,你起来没?东西都收拾好了没?”陆萌萌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凌英俊打电话。

  “我已经醒来,正吃早饭呢!”凌英俊笑道。

  “那行咯!我赶紧起床洗漱了。”陆萌萌笑道,便挂断了电话。

  陆萌萌又给佘晓东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已经出门朝着她们这边来,便也放下心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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