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1章 不动产登记制度_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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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毕竟相对贫困些,从他们手里榨汁仍然不敷财政的巨大开支,而且农民是立国基础,逼急了搞不好变成大规模民变,或是逼良为匪,那就得不偿失了。

  “奉天券”是个好东西,但是随着前几笔发行被强制认购后,没见到一点好处的大众对这个东西变得敬而远之----说是十年之后连本带利兑现,可十年是多长的时间啊,民国军阀更换如走马观花,谁知道政|府到时还在不在呢?再说老是一昧强制,政|府公信力也显得不足不是吗?

  有没有一种税源是长久的、民众不得不交的、政|府获利较大的?答案是肯定的。凭着穿越的经验,张汉卿自然想到了房产税。想想当初中国的地产发展,那叫一个狠呐:眼看着房价呼呼往上窜,买的人还是彻夜排队还要走后门,没钱宁愿借贷款恨不得从六亲八大姨处得到哪怕一个铜子,举债过日子吃糠咽菜也在所不惜。若把这股力量逼出来,何愁没钱?

  怎么搞?难道政|府也投机做房地产生意?这一念头刚在脑海徘徊,立即被自己呸掉。

  怎么可以这样?在关系到全体国民福祉的问题上政|府怎可如此短视?政|府不是开发商,挣一笔就跑,还要为百姓的后半生着想呢!房价越堆越高,肥了商人,苦了刚需者。弄到最后,官商勾结让房价如火箭般上涨,国N条都像火上加油一般。想一想当初自己为了弄个婚房,倾家荡产好不容易才付个首付,让刚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一家瞬间回到解放前,除了有个带盖的屋子。这种事不能做。

  好像穿越前一刻政|府还搞了个房产税试点,不过效果并不明显。但是美国的税收制度对炒房族约束极大,所以美国人极少有做这个事发财的,为什么?无非是让你觉得无论在短期内没好处呗。因为人家有办法:从交易到入住,都是要交税的,所以持有成本极大。就是到将来出售,因为都是刚需,很难有预计的大涨前景,所以都很谨慎。

  要从房地产中搞一笔钱且不造成杀鸡取卵或者控制交易暴利,需要适当地征税,前提是房屋交易透明化。

  可是中国从古代到清末一直没有房管局,也没有房本儿。古人买卖二手房,其产权证明主要就是那张房契,百姓房产交易并不过户,而是直接直接交了房契就完事儿了。房契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张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还是原业主的名字。如果要过户,只能让房契过户:买卖双方重新签一张房契,然后去衙门缴纳契税,让县太爷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留在县衙里作为备案就行了。

  想让房契过户,必须得缴契税,这个规矩从北宋一直延续到到清朝末年,其中契税税率一直在变,最低2%(宋仁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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