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7章 谈股份代持_投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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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延德提及的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大家可以将股份代持理解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总之就是明面上的股份持有者与实际的股份持有者不是同一个人。

  你一定会问,好好的干嘛要别人代持股份?

  自己直接持有不是更安心么?

  钱横竖都是自己出的,为啥工商登记材料中要写上别人名字?

  人类都是高智商灵长类动物,甘愿隐姓埋名者,定有利可图。

  现实生活中股份代持无处不在,这些身居幕后者让他人代持股份,有的是为了规避法律限制,有的是为了取得税收优惠。

  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起初公司设立时就有一堆员工或者七大姑八大姨的要持股,一个不小心就超两百了怎么办?那就代持,比如十个人的股份都由一个人作为代表做登记。

  再比如咱们国家有些地区,对于外资公司有优惠政策,那么这些地方的人就找个外国人或者是外资公司充当明面上的股东,把政策好处都拿走,自己再私底下与外国人分钱。

  总之各种公司背后的股份代持情形屡见不鲜,非常难查,几乎不可能杜绝。

  一个公司若不上市,私底下其实想怎么玩都行,但如果想来资本市场融广大投资者的钱,想IPO,那必须遵守规则,必须将过往以及现在的所有股份代持全部解除掉,如若不从,那就别上!

  为何上市公司不允许股份代持?

  其一,股份代持就是个骗人的把戏,连光都见不得,监管层会允许作为表率的上市公司带头骗人么?当然不会。

  其二,股份代持玩得小仅限两者之间,玩得大绝对超乎你想象。

  比如A公司八个股东都是不同的人,很可能这些股东都是为B公司代持,所以A公司股权结构中的股东都是假的,你所看到的A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其实对公司一点影响力都没有,不过是个替名傀儡;那个真正决定A公司重大策略,生死走向的幕后控制人谁都想不到。搞不好中国最赚钱的公司,那家我们最引以为傲的公司,经过层层代持之后,最终都是外国人控制的。

  “我与员工之间没有股份代持。”高源回答胡延德的问题道。

  胡延德苦笑了下,双手立在桌上十指交叉,“高总,您要知道我们是您的主办券商,在座的律师、会计师以及我们都是跟您站同条船上的,我们是要一起去西天取经的,我们都是自己人,要一条心!有什么您不要觉得不好说,不方便说,对我们没有什么不方便说的,问题从来都是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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