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百六十一章 复仇的缘由_明星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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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金允浩,可他又怎么会忘记父亲的忌日。

  而且他更无法忘记父亲的惨死,与对那些‘凶手’的仇恨。

  父亲去世后,郑岱芹带着两个孩子。日子过的极为凄惨。

  最后是年仅七岁的金允浩提议,卖掉以前的房子,搬到九老区,贷款经营杂酱面馆,一家人才得以生存下来。

  当时,金允浩和郑岱芹曾经四处走访,状告那间倒闭的企业和黑色会打手,可是最终都无功而返。

  一个年幼丧父的七岁孩童和一个妇人,又怎么斗得过那些‘成功人士’。

  就连警方都不拿正眼瞧金允浩和郑岱芹母子俩,活着的人会替活着的人说话。但却不会替死人说话。

  鸣冤无门,金允浩甚至一度想单枪匹马的找那些黑社会打手。找那家倒闭公司的负责人算账、报仇。

  他那时的心态,跟失去妹妹和父亲的李敏赫极为相似。

  可是他担心已经失去丈夫的郑岱芹,失去父亲的金允曦无法再经受打击,于是他便换了一种较温和的方式。

  他精心策划了两年,为那个黑社会团伙布下了陷阱,最终让那些人接受了法律的制裁。那个倒闭公司的负责人也受到牵连,接受了法律制裁。

  可是,金允浩的复仇并没有结束。

  他在状告时那些‘凶手’时,明显感受到了司法人员的包庇与纵容。他们代表着正义,最终却与罪恶为伍,更加令人痛恨。

  因此,那些包庇‘凶手’的司法工作者,也成为金允浩要报复的对象。

  可是金允浩当时过于年幼,又没有任何根基,根本无从查出,到底有哪些司法工作者参与了此事。

  他只能将这份仇恨埋藏在心底。

  随后,生活时间久了,金允浩了解了韩国检察官这个职业,获知这个职业权利巨大,是他复仇的最佳身份。

  于是,他便立志当上一名检察官,当上一名有权有势的检察官,去调查当年那些包庇‘凶手’的司法工作者。

  现在,他是江南地检厅刑事部的三级检察官,只是距离目标进了一步而已。

  调查当年的事情,会涉及到行政犯罪,是履行反复职能的检察部门负责。

  在检察系统中,履行反复职能的部门一共分两种,一种是地方检察厅的特别搜查部。

  比如江南地方检察厅特别搜查部,它的职权,是侦办首尔江南范围内的行政腐败案件。

  另外一种,是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

  它的职权要比地方特别搜查部大很多,它的职权,是侦办整个韩国范围内的行政腐败案件。

  因为当年的案件牵涉到很多人,遍布首尔江南、江北,甚至有些人已经调到了别的城市任职。

  因此,想要将当年那些包庇‘凶手’的司法工作者一网打尽,金允浩只能一步步向上攀爬。

  直到他最后晋升为一级检察官,出任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的检察官,掌控侦办全国性行政腐败案件的权限后,才能完美做到。

  这才是金允浩一定要当检察官的理由,这才是他努力向上攀爬的理由。

  金钱,他不要,美女,他也不要,他只要权利,只要复仇的权利。

  为了替父亲鸣冤,为了惩罚那些知法犯法的司法工作者,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

  他,决心复仇。

  “啪。”

  金允浩弹开银色打火机,盯着这个父亲生前的遗物,盯着这个将父亲‘烧死’的‘帮凶’。

  他冷酷一笑。

  ps:……包包不要离家出走,群里人在喊你‘回家吃饭’。保底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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