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一章 日记_1327_越战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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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当兵的时候干的就是拿锄头或是搞基建的不是?所以这一行他们熟着呢,放下枪就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还没半天一条绕着山脚一周的火路就开好了。

  接下来的事就轻松了,放火这种事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也许要点燃越南这样潮湿的丛林还有点难度,但对于一支军队来说……那纯粹就是一种乐趣。

  放火的方法很多,最简单直接的就是拿汽油浇,用的容器是越鬼子的头盔……这玩意在这地方好像到处都是,有时越南普通老百姓家里都会有。随手拿几个来就是上好的瓢子……装了汽油就像过洒水节一样往对面的树啊、草的上面猛泼,完了点燃一根火柴那火焰就“腾”的一下往山上窜,就像排着整齐的队列往上冲锋的战士一样,别提有多壮观了。

  最实用的方法就是用燃烧弹。

  说它实用,是因为用燃烧弹不仅可以达到放火烧山的目的,还可以给“老兵”们一个练习的机会。

  “老兵”们不是连什么是火箭筒都不知道吗?迫击炮也没打过吗?现在好了,大好的练习机会就摆在他们的面前。

  四零一扛,或者是把迫击炮一架递上一枚燃烧弹,然后指着两百米开外的一棵大树,下令道:“打不中就给我去做一百个俯卧撑!”

  也不管“老兵”是打中了还是没打中,那燃烧弹都会在山上爆开一团火花,接着这火花就会不断的扩大将火舌引向山顶……

  于是不到半天的工夫,路克村周围的几座山就被烧了个精光。

  其实不只是我们连队这么做,其它部队也在做着同样的事,以致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空气中都是浓浓的烟味,有时让人气都喘不过来。

  有没有越鬼子被烧着了屁股跑出来?当然有。

  我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看枪不看人,只要他手里有枪、腰间有手榴弹……没说的,管他是不是举着手,一个字“打!”。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别的部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越鬼子假装投降,举着枪投降……谁想到背后却背着炸药包,在靠近我军火力点时就扑了上去与我军几名战士一起同归于尽,接着就杀出了一帮越军突破了我军的防御圈……

  于是我们就知道:只有死了的越鬼子才是最可信的。

  有些聪明的越鬼子就知道怎么做,出来之前不只是把枪和手榴弹丢掉,还把自己也剥得光溜溜的一丝不挂……这么做的确很聪明,我们再也没有理由朝他开枪,只是陈依依在这时候总是显得有些不自在。

  烧了一天一夜等火熄了之后,就是我们上山搜索的时候了。

  这时留给我们的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我们所要做的……似乎就是在一堆堆灰烬中找到山洞,无论是石洞还是土洞,不管有人没人,我们都把它折腾一番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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