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五章 胎动_永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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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摸的奉养老夫人,然后把好名声让别人领了,哪有这样的傻子?

  如今的浙江明军出身于当年的大兰山明军,所以这事情称不上是小事。只不过,相较另外一件事情,这件事情顶多也就算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此前侯府下达的代收一法,在军户之间私底下引发了不小的争论,代收倒是没什么,反正军户们也不可能两地奔波种田,只是那份工本费用确实让一些人感到难以接受。归根到底,民户那边已经厉行火耗归公,军户却要收工本费用,这使得浙江明军中因政治经济地位得到提升的军功地主、富农们感到无法理解。

  由于地位提升的时间还比较短,军中阶级森严以及经过了皇明两百多年,军户尚未彻底褪去的那份自卑,使得这些声音的微弱得几不可闻。只不过,哪怕还只是窃窃私语,也并没有妨碍陈文的倾听,更不妨碍其做出相应的对策。

  金华府金华县塘雅镇百户所的大院里,石大牛的老娘和一众分在该镇辐射范围的军户们正在倾听着那位金百户宣读侯府的新政策。这些人有的是在籍的军官、士卒,有的是负伤退伍的,有的是军属,有的是烈属,更有那些仅仅是租了军田的备补兵,可是此时此刻,却无一例外的听着宣讲,生怕错过一个字。

  “军功之田土,既是尔等百战所得,亦是王师军粮所系。贩卖、调换、赠予等任何形式之私相授受,皆不容许,违者必行重罚……”

  “民户之火耗归公,乃官府于税赋方面降低民户压力之善法,与租佃他地田土由他地卫所所行之代收之法,对象不同,自不可同日而语。代收之法,亦不可废止……”

  “自本年秋税而始,军户之田土,军功、抚恤、军田、军租田所获粮食、及桑、茧、丝皆不得出售私人,由府库、及即将成立之常平仓和丝绸专卖局平价收购。有敢将规定产出贩卖私人者,定当严惩……”

  “军户分得之外乡土地,除签署代收协议外,亦可以提前签署代卖协议,收获由当地佃户在卫所的监督下直接出售给府库、常平仓及丝麻专卖局,按照收获所得到千户所领取租金,不必缴纳工本费用,每年夏秋粮税征集完毕之十月和转年二月即可领取……”

  洋洋洒洒的读了大半天,金百户原本也是不识字的,后来在军中学了一些,负伤退伍下来又到培训班学习了几个月,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积累,总算是磕磕巴巴的把政令告示读完了。不过一想到那些只能让卫所的吏员去读的同侪们,他还是有些沾沾自喜的,至少他现在认识字,也能自行宣读文告,日后升迁自然也容易许多。

  “金百户,这是啥意思啊,又是不可废,又是平价收购,还什么专卖,你给咱大伙讲讲呗。”

  “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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