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19章 强烈判定!保守派:认为激进派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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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9章强烈判定!保守派:认为激进派判的太轻,不够激进

  审判台席位上。

  于越对苏白和姜民的各自陈述进行了总结。

  说具体点——

  他在主观上是偏向于苏白的。

  主观上的偏向不止是因为被告人的行为,还有的是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

  以及这个案子关于罪名认定的问题。

  检方一早就拟定了起诉状,认定罪名强迫未遂。

  当然.…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姜民有权利在庭审上提出质疑。

  可是根据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境来讲,强迫未遂更适合这个案子的罪名。

  强制猥亵并不符合这个案子的情节。

  想到这里,于越敲响法槌:

  “对于双方的辩诉,合议庭已经听取。”

  “对于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被告人马斯库属于强制猥亵,而不属于强迫未遂。”

  “基于在本案的犯罪过程中,马斯库的对林文慧采取的行为。

  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属于实施强迫。

  在主观事实上,存在发生关系的意愿,并且是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中止。”

  “即判定驳回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请求!”

  “不得有任何异议!”

  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的姜民在听到审判长的陈述,心头一沉。

  暗叹口气。

  怎么说呢,这个判定被驳回,那么就需要以强迫未遂,来为被告人进行辩诉。

  可是现在犯罪事实清晰,不可能通过这一点进行驳回,只能从减刑的角度出发。

  说实话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里,在姜民看来,已经变得很难了!

  …

  另一边,苏白对于审判长的判定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强制猥亵本身就不符合本次庭审的必要条件。

  现在被驳回,属于正常。

  不过话说回来,驳回了姜民的罪名认定,那么剩下的就简单多了!

  只需要在刑期上面,进行相关的认定。

  那么这个案子,就算是已经结束了。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本案犯罪事实清晰。”

  “被告方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吧?”

  面对询问,姜民摇了摇。

  犯罪事实是经过了检方和执法方的认证,并且证据链充足。

  他在一开始选择用罪名来驳回检方的申请。

  就是因为在证据上,不存在缺失证据等情况。

  现在审判长提出犯罪事实,对于这一点儿.…

  肯定没有异议。

  伴随着姜民的一句:“没有异议。”

  审判长又继续开口:“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委托律师对于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

  “那么对于检方推荐的刑期有没有什么疑问?”

  “这个有.…”

  “请根据法律来阐述对于刑期有什么疑问。”

  姜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审判长.…”

  “我方认为这个刑期过重.…”

  “首先,在本案当中,我方是犯罪未遂,其次,我方是在醉酒状态进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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