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个案件的相关答辩:”
根据这一点,吕安进行了陈述。
“另外。”
“李飞等人只是进行口头上的威胁和辱骂,后面上升到了行为。”
“但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由具体的限度来进行判定的,我方依旧坚持认为,陈斌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
…
宋远辉在听取了吕安的意见,接着看向了孟浩。
主要是需要看审判长对这个案子,以及在不法侵害中。
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两者之间不构成具体的因果关系。
“李飞和徐冰等人达成了以上两种条件,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啧啧.…
说白了。
“在这种不法侵害的不断升级和不断的加大当中。”
“包括但不仅限于语言上的侮辱。”
孟浩同意了宋远辉的观点。
对李飞和徐冰等人非法入侵这一个事实,吕安没有任何的异议。
孟浩眉头紧锁:“这个案子你心里面应该也有判定吧?”
“根据刑法中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
孟浩和宋远辉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在这个案件当中,史家明的想法那么激进。
“并且,在这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李飞等人是非法侵入陈斌家中。
“生命权至上,在刑期上,我觉得应该对于陈斌的防卫行为进行重判。”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之下,我方认为,陈斌做出来的防卫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那么说不定合议庭成员会通过这一点,促使陈斌达成正当防卫的条件。
最主要的是在于陈斌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防卫过当。”
以及从如果审判长真的站在了吕安的角度,那么如何来减缓降低对陈斌的判决刑期这方面进行陈述。
应当怎么判定?
就算吕安控告陈斌超出了防卫的限度。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决主要因素是防卫结果的限度问题。”
肯定也不能!
李飞和徐冰等人的非法入侵本来就是非法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遭受到了意外情况。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最主要的还是限度问题,不是因为徐冰和李飞的非法入侵就能够判定成为防卫过当的。
吕安:“检方没有。”
“在案件一开始发生的时间点。”
“针对于陈斌的防卫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双方还有没有什么要继续进行陈述的,或者是提交事实依据的?”
“在案件整个发生的过程当中,陈斌行使的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一步步升级当中造成的。”
这种情况下。
“相当于说李飞和徐斌等人是非法闯入到了陈斌和何丽娟的家中实施了犯罪行为。”
对于陈斌和何丽娟进行侮辱和限制其人身自由。”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简单的整理了吕安陈述的相关情况。
“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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