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62章 主考判语_大明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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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龟,要就是不顾一切的暴力破门,难以如此两全其美。

  徐溥提笔在册子上写下判语:

  乙乙号考生一言而救贡院,非但无罪,实乃大功德也,若选中,当从优先名次。

  乙丙号考生量小气短,险些酿成大祸,本该扫地出门,然念其情实可怜,免于处罚,着吏员送笔两支。

  乙丁号考生颇具急智,救人一命,善莫大焉,若选中,亦可从优。

  自古考场立功的就没听说过,所以怎么处署并无先例。

  徐主考如此判处,实是费了好一番思量的。

  当然,为了避免有人钻这个空子,徐主考在判语上加了一个“若选中”三个字前提。

  学而优则仕,学问优秀被选中是合情的。

  选中之后可以从一个人的品行中加分,这是合理的。

  何况这个人又立了功,就算是从酬功的角度来说拔高名次,也是合法的。

  徐主考所判,法,理,情三者兼具,传出去当然又是一番士林美谈。

  实则徐主考和李副主考此时后背都是湿漉漉的,心里都是叫了一声侥幸。

  差点贡院便成了祝融道场。

  乌纱不保还是小事,若是烧死了人,两人的政治生命就彻底玩完。

  两人感激地看了一眼乙乙号的考生,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子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

  “此子便是南直隶解元,方唐镜!”

  李东阳先前太过紧张,这时才看清,年青举子正是方唐镜,忙小声对徐溥说起。

  好一个青年俊彦,国家之幸也!

  徐溥微不可察地点头。

  “传令下去,加派人手,严防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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