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么,那好,先找出被打之人再说吧。
若是找不出,不好意思,还是先等等吧。
若是方唐镜此时出尔反尔,再攀咬小侯爷,却也是不成立的。
白纸黑字都已经画押定案,成千上万人看着,岂容他抵赖?
不得不说,方唐镜先前就是用这一招移祸江东逼得夏小娘子惨败,此时转手就被李大宗师现学现卖,用在了方唐镜身上,真真是报应不爽,苍天饶过谁!
李大宗师的话音一落,方唐镜就呆怔在了当场,。
随即就看向了夏小娘子消失的地方,拔腿欲追。
只是才抬起脚却又停了下来,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
众人叹息,现在才想起来,早干嘛去了,收下那三百两银子的时候不是笑得挺欢的吗?
晚了!
然而众人才一恍眼,就看到方唐镜又恢复了神采奕奕的面容,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厮心态当真是无敌得紧啊!仿佛没有什么打击能难得倒他似的。
方唐镜唰的一声,折扇打开,扇了又扇,之后才看向李大宗师,微笑着说道:
“大宗师,既然一时之间找不到原告,学生认为亦不是不可以继续审下去的,岂不闻,凡是事涉‘三纲五常’相关,皆可适用于‘春秋决狱’,大人何不援故例行事?”
咦!春秋决狱?这倒是个古老相传的典故,大多数人十分好奇。
尤其是读书人,春秋决狱听得极多,却是难得一见,此时莫不精神大振。
这倒是个办法,现在既然不是殴打勋贵之后,方唐镜这事的性质最多就是打架斗殴。
构不成犯罪,只是事关道德风气而已。
此时真相不明,以这等小事革去一名廩膳生员的功名,实在有点勉强。
所以方唐镜这个要求实在是相当的合情合理。
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抛开国家律法,以经义决断案情。
此法乃是从汉武帝时著名的大儒董仲舒首先提倡,并一直流传到后世的。
一开始名为“引经决狱”,就是以儒家经典为判罚的依据来断狱。
据《后汉书》所记载,“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大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
当然,朝代更迭,律法逐渐完善,已经很少还有人再用“春秋决狱”来断案了。
但方唐镜的案子不同于普通民事案,倒是十分适用于“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决的并非人的行为,而是一个人的心!
即所谓的“论心定罪原则”。
“论心定罪原则”乃是儒家提倡的,以行为人的心理动机的善恶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既然审的是人心,那么有没有原告其实并不重要。
所以“春秋决狱”对于事关道德标准的事,也就是“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以及仁、义、礼、智、信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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