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14章_阿里布达年代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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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呢?

  “当年我们由大地离开,潜逃往海外的路上,遇到伊斯塔的奴隶商人,动起手来,根本不是敌人武装军团的对手,幸好你的祖父兰特公经过,出手杀退敌人,我们才能够平安撤退到这里来。”

  “但你怎么知道我是……”

  “看长相就认出来了,你不知道吗?你与你爷爷年轻时候真是好像,更与令尊源堂大人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刚才我一看到你出手,就马上认出来了,法雷尔家每代一子相传,所以你一定是兰特大恩人的孙子,约翰·法雷尔将军。”

  是吗?这个我还真是不晓得,因为爷爷留在家里的自画像都偏模糊,而变态老爸不但没有自画像,还整日留着一把浓密的大子,就连坐在办公桌上,都两手交叠挡住嘴巴,看久了对他长相实在没什么印象,更别说知道他年轻时候长什么样。

  如果不是这头老狗提醒,我还常常怀疑我不是变态老爸亲生的咧……

  “几天前,你们漂流到这个海岛上来,我们族人没有认出你是兰特大恩人的后代,多多得罪,请大恩人的孙子不要见怪。”

  有什么好怪?是我们自己倒楣,漂流到犬族的村落来,被“狗眼看人低”那是死得其所,再正常也没有,又有什么东西好怪的?

  我心里是这么想,但嘴上多少保留几分客气,说是我们意外坠海,承蒙这边的犬族弟兄收留,非常感激云云。

  黄石很豪气地交代,本来依照犬神阿努庇斯的教诲,一个犬族战士的专属牝犬被夺走,这是必须用生命洗雪的奇耻大辱,但我是犬族大恩人的子孙,更是这座村子的贵宾,能够提供牝犬让我享用,这是犬族人应尽的地主之谊,不需要感到羞愧。

  这个下台阶大概作得不错,底下的犬族战士纷纷跺脚大叫,还把手中的兵器也往上扔,三扔三接,看起来虽然怪异,但我姑且就把这当作是欢喜的表示;而之后大批犬族族民从村里出来,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像是作着凯旋式欢迎一样,把我们这群外来客人迎接到村里去。

  犬族男性的相貌,基本上乏善可陈。这些也难怪,不过就是一个人身狗头的东西,长长鼻子、长长牙齿,有什么好看的?就连兽毛的威武都及不上狼族,这个位居犬科尾端的族类,实在和俊男扯不上关系,就连猛男的头衔都只能勉强挨着边。

  女性的情形就好一点,至少在覆盖着兽毛的躯体上,是一具与人类相同外表的普通容颜,犬耳是刺眼了点,不过终究没有到妨碍观瞻的地步,但可惜这个小村落里头没有什么佳丽,唯一一个挑起我些许兴趣的,就是那一名站在村长身后,不停朝我这边偷瞥过来的犬族少妇。

  “法雷尔将军,这一位是我儿子的遗孀莎椰,她是侍奉阿努庇斯的女祭司,也我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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