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38章_阿里布达年代祭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在我的记忆中,阿巫自小父母双亡,而我则巴不得自己父母双亡,因此我们两人一见面就甚为投契。在阿里布达王国,阵亡将士的子女可以免费就读军校,由国家包吃包住,阿巫住在军校,宿舍离我家不远,算得上邻居,我们两个就是这样认识的。

  阿巫善于察言观色,又很会钻营,结交三教九流更是有一套,从小就很吃得开,我们两人一同任军职之后,他的官运亨通,也远比我要升得快,只不过,他结仇家的速度远比他升官更快,爬上了多高的位置,就有多少人在他后头猛戳脊梁骨,当然,后来更直接演变成拿刀砍,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完全无法理解,身为法雷尔家族的后人,我从出生起就遍地是仇家,那家伙到底是怎么搞的,居然弄到仇家比我更多?

  有一段时间,阿巫在大街小巷拔足狂奔,后头一票人挥刀猛追的画面,成了萨拉城的一幕奇观,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上演一次,追在后头的人们,男女老少都有,数目也是越来越多。当追杀者数目堂堂破了两百大关,追杀频率也从两三天一次,变成一天两一二次后,阿巫的上司终于受不了,将他外调。

  当时,阿巫泪眼汪汪,拉着我和巴闭,强迫我们为他举行欢送酒宴,吃了我们两个人半月薪俸,还叫了十八个妓女,乱交之后,拍拍屁股走人。如果只看这些,一定会觉得阿巫只是个很烂的人,但真正的重点,他其实是一个很有办法、很有本事的人。

  普通人,没有能耐得罪那么多人,更没有办法得罪那么多人而不死。如果追在后头砍的有两百人,那么隐藏在这两百人身后,没有拿刀上街砍人,却同样想要该人性命的,绝不会少于两千人,两千多人都想要一个人性命,各种明枪暗箭齐下,那个人还能够每天悠哉地作恶,继续跑给人追,本事就绝不能小看。

  事实上,当时阿巫在萨拉搞出了一张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每次杠上什么人、惹上了什么势力的同时,他就躲在一张更大的保护伞底下,管他外头风大雨大,日子照样有滋有味。就连他被外调边疆,原本也是被塞入炮灰营,应该到任不久就战死沙场,却不知他怎样操作,没几天就转调沿海,重新混得风生水起,到我去投奔他的时候,他已贵为一方的水师副提督了。

  环顾我生平所见诸人,阿巫绝对算得上一个奇人,他没有出类拔萃的武功,也说不上有什么大智慧,但不管怎样的惊滔骇浪过去,他总能棒存,并且爬得更高,这种本事可比武功、智慧更难得。我一直都佩服阿巫的本事,他自阿里布达弃官叛逃,加入黑龙会,我觉得这是识时务的聪明之举,却没料到还有那样的内幕,鬼魅夕告诉我他是黑龙王亲子时,我真的很讨异。

  请收藏:https://m.nepav.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